2020-03-26 来源: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县规范性文件规定,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河曲县经济技术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河曲经济技术园区生态修复治理二期工程,项目编号为HQCG-2020-GK002,采购人为河曲县经济技术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筹措,依据河财预[2020]135号文件批复,决定实施本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项目地点:河曲经济技术园区经二路
2、建设规模:建设面积24946.22m2;
3、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现行合格标准;
5、工期:30日历天
6、预算金额:2826167.9元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供应商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园林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公司、法人、项目经理)近一年没有市场违规行为,如有将拒绝其投标。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与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1、报名及获取时间: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1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地点:河曲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421室。
3、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最近一年内拟任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7、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及缴费明细;
8、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个(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加盖谈判人公章),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1、投标人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截图(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
12、第三条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曲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时间:2020年4月16日下午14时30分。
地点:河曲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采购人:河曲县经济技术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河曲县开元路电子商务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835071600
采购代理机构: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河曲县长城大街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0-6188789
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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