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7 来源:采购网
西安兴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生态环境局关于空气检测站选址监测、编制报告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生态环境局关于空气检测站选址监测、编制报告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GZB191012-C021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地址:明光路经开区管委会14楼1407室
联系人:周冬冬
电话:029-8652417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兴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首创富北高银)28幢2单元14层
联系人:李琳
电话:02987433755
传真:0298741030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生态环境局关于空气检测站选址监测、编制报告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生态环境局关于空气检测站选址监测、编制报告采购项目
项目用途: 本项目为生态环境局关于空气检测站选址监测、编制报告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 48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具备检测资质相对应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保证金缴存收据;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3-26 09:00:00至2020-04-0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首创富北高银)28幢2单元14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07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首创富北高银)28幢2单元14层代理机构投标室
3、开标时间:2020-04-07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首创富北高银)28幢2单元14层代理机构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7433755
2、开户名称:西安兴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凤城十二路支行
4、账 号:61050177004500000313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西安兴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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