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2023-02-06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城市生态与人居环境改善治理项目监理已由 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批复文号:“沙审批审(2022)73号文”,核准文号:“沙审批招标核(2022)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沙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包含城市生态治理工程(道路两侧绿化整治、道路节点改造、绿廊绿道系统)、市政环境改善工程、照明改造工程三部分内容。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2.3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止。
2.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1.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1.1.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8161-2019)配备,监理人员≥13 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 6 人;
3.1.1.5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用信息)http://zfcxjst.hebei.gov.cn/不存在不良行为;
(3)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zjj.xingtai.gov.cn)。
3.1.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06 00:00至2023-02-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沙河市太行街 | 地址: |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刘勇 | 联系人: | 职慧云 |
| 电话: | 0319-8788110 | 电话: | 0319-525110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gaoda@163.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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