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2023-10-21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引河城区段生态建设工程(一期)施工已由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3]8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项目名称:大名县引河城区段生态建设工程(一期)施工。
2.1.2建设地点:大名县引河河段北京路至大名府路段。
2.1.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且已落实到位。
2.1.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5建设内容:项目河段南北总长度约为2.69公里,总占地195455平方米(包含河道面积)。主要内容包括截污工程、生态治理工程、道路工程及景观工程四部分。
2.1.6质量要求:合格。
2.1.7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大名县引河城区段生态建设工程(一期)左岸工程;
第二标段:大名县引河城区段生态建设工程(一期)右岸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1)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1 08:30至2023-10-2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金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大名县 | 地址: | 邯郸市世纪大街2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任玉杰 | 联系人: | 周章雷 |
| 电话: | 0310-6562632 | 电话: | 0310-8017176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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