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2023-12-02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清西干渠与苏村渠综合治理工程已由 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投资审字【20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宫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南宫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清西干渠、苏村渠清淤,并采用蜂巢护坡对护坡加固;灌溉滴灌管道敷设,主要采用PE90主管道、PE75支管道;维修桥涵22座。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资质条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其他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应满足招标工程实施的需要及相关监理规范的规定。
3.1.5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1 00:00至2023-12-0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E招冀成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南宫市东进东街12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 联系人: | 唐令沛 | 联系人: | 闫鑫 |
| 电话: | 0319-5288820 | 电话: | 0319-3688869 |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814413131@qq.com |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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