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6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冀衡路(东华大街以西)已由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衡高审投资审字【202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高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管委会多方统筹安排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高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衡水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冀衡路(东华大街以西)。
2.1.2项目概况:对冀衡路(东华大街以西)道路进行改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排涝管网工程及道路修复。
2.1.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1.4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5建设地点:冀衡路。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5 09:00至2024-11-10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318-266899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话:0318-2166609
电子邮箱:jsj2166609@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衡水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冀衡路(东华大街以西) 投标人/供应商 5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衡水高新区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和平西路1058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雷女士 | 联系人: | 苏工 |
电话: | 0318-2134442 | 电话: | 0318-2668998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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