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9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水北调中线唐河曲阳段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水利厅以冀发改农经字[2023]1735号、冀水南调[2023]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阳县水土保持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曲阳县水土保持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唐河曲阳段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曲阳境内
建设规模:唐河渠道倒虹吸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的工程建设内容有:对唐河渠道倒虹吸上游 940m 河段主槽进行适当清整回填,使主槽平顺;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对倒虹吸口门上游左岸1325m、右岸1630m 河坎进行防护;对倒虹吸管身段上下游的主槽河底进行适当防冲防护,顺水流方向防护长度总计233.5m,垂直水流方向防护宽度280m。
工期要求:11个月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以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允许以分包(非主体、非关键工程)的形式实现预留,本项目预留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投标人需将上述预留份额按规定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合同总额40%的6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型或微型企业;若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且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可不进行分包)。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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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1 00:00至2024-11-1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文子玮;电话:0312-6508556;曲阳县水土保持服务站;联系人:张伸;电话:0312-4227193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曲阳县水利局
电话:0312-4227197
电子邮箱:qyxfkb@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南水北调中线唐河曲阳段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施工 投标人/供应商 3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曲阳县恒州镇太行路522号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中路62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申 | 联系人: | 文子玮 |
电话: | 0312-4227193 | 电话: | 0312-6508556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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