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2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水区燃气安全基础设施项目(EPC)已由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徐水区燃气安全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徐水发改【2024】87号)《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徐水区燃气安全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徐水发改【2024】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徐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方案已经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XSZBH-2024-33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徐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保定市徐水区全域
(2)建设内容及规模:一、为18.42万户农村气代煤用户加装物联网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优先保障农村低保户、特困供养户、残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用气安全。二、形成工商业燃气安全治理示范,对城区、开发区燃气使用密集型企业、规上企业,以及城区内燃气安全隐患明显的餐饮、住宿等九小场所等工商福用户安装布设2000套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防爆可燃气体探测器。三、杜绝中压燃气运行安全隐患,对城区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加装730套固定点式激光甲烷气体监测仪、200套地埋式泄漏监测仪。四、注重燃气安全运配“最后一公里”,在城乡新增900套入户调压箱监测仪。
(3)工期:计划工期12个月。
(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效的规范和标准。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该项目初设中的目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一项拟建项目类似的设计业绩,或者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2)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3)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投标人需将上述预留份额按规定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a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b担任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c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在满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名,联合体牵头人可以是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或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需具备本公告要求的与其承担的工作一致的资质;(2)负责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2 08:30至2024-11-1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按上述要求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通知文件要求,该项目实施“双盲评审”,即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方式: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通过网络电文形式提出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阳、李炫、刘玉星、庞家华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12-5666156 招标人:保定市徐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田东,联系电话:0312-867007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2-8683809
电子邮箱:xsqfgjtzg@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徐水区燃气安全基础设施项目(EPC) 投标人/供应商 3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徐水区振兴西路5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田东 | 联系人: | 李阳、李炫、刘玉星、庞家华 |
电话: | 0312-8670076 | 电话: | 0312-5666156、18630136157 |
传真: | / | 传真: | 0312-5666156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8630136157@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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