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2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4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42、43标段已由 石家庄市林业局以《关于灵寿县 2024 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林业局、执行业主为灵寿县林业工作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和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林业工作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灵寿县 2024 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2.1.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面积 10.3 万亩,其中人工造林 2 万亩,封山育林 4万亩,退化林修复 3.3 万亩,人工种草 1 万亩。
2.1.3建设地点:灵寿县
2.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为止
2.1.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相应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营造林工程监理)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农林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以监理工程师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驻派现场的监理人数应符合冀建市【2011】552号规定的人数及专业要求。最低配备人数监理工程师 2 人(含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监理专业以职称证或注册证书上的专业为准);监理员3人,监理员应附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注册证书。
3.1.5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项目(1-43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允许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评审顺序按照标段自然顺序,在已评审过的标段中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后续标段评审中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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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2 00:00至2024-11-1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jiuanjiaotu.com)、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郑重声明: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 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异议接收邮箱: 13032685651@163.com。联系电话:0311-82822228,联系人:白晶。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0311-69135999
电子邮箱:sjzlsgy@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灵寿县2024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42、43标段43标段 投标人/供应商 500 灵寿县2024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42、43标段42标段 投标人/供应商 5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冀晟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灵寿县北环东路8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赵佗路街道北二环西路31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韩建林 | 联系人: | 白晶 |
电话: | 0311-82521434 | 电话: | 0311-82822228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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