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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滨海岸线生态修复及海洋产业孵化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4-12-14 来源:采购网

【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滨海岸线生态修复及海洋产业孵化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滨海岸线生态修复及海洋产业孵化项目监理已由 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曹新城项目备﹝202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揽月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20.52%和银行贷款79.48% ,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揽月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滨海岸线生态修复及海洋产业孵化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3建设规模:对曹妃甸新城南部进行内海生态清淤、岸线提升及配套管网建设、海岛生态治理、配套船闸、配套码头、海洋产业孵化区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含全部内容的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监理工作内容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运工程监理甲级及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和企业CA办理。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按照相关说明完成注册登记。编制、上传、解密投标文件均需使用企业CA(包括河北 CA、北京 CA、山西 CA、联通 CA、CFCA、CQCCA,以上6家CA可互认)。CA 认证服务热线:河北 CA:400-707-3355;北京 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 CA:0311-85691619; 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各项任务的具体单位。联合体单位应满足第 3.1 款的各项资格要求。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且必须承担本项目的水运工程监理任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3 09:002024-12-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0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评审方式: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技术部分(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 1.投标人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在线上使用 CA (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FCA、CQCCA)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2.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首页 -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办理流程详见http://http://hb.zcjb.com.cn//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河北 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 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4.投标单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投标人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提出。受理单位: 唐山市曹妃甸区揽月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796972124。 河北华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533690206,huayouzb@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揽月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电话:15075592220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滨海岸线生态修复及海洋产业孵化项目监理投标人/供应商8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市曹妃甸区揽月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华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262号富金大厦B座1单元202室
邮编:

050021

邮编: 050021
联系人:

刘洋

联系人: 张行
电话:

17796972124

电话: 0311-89622568、1553369020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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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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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uayouz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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