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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配套排水管网项目(二次)

2024-12-17 来源:采购网

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配套排水管网项目(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配套排水管网项目(二次)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迁行审投资审字[2023]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配套排水管网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G1302832400902001 项目预算:18290450.48元 最高限价:17701303.7元 建设地点:迁安市 预计工期:工期日历天数为500日历天。 建设主要内容:1、雨水管道:新建雨水管线路由总长约2030米。其中,起点至平青大公路东侧段为单管敷设,管径dn1500,约1370米;平青大公路东侧至终点段为双管敷设,管径dn1000,单管长度约660米。管道覆土厚度不小于0.7米。 2、污水管道:新建污水管线路由总长约2010米。全程为单管敷设,管径为dn500,管道覆土厚度不小于1.2米。 3、检查井:矩形混凝土雨水检查井约71座,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76座,雨污水检查井井盖采用重型球磨铸铁井盖。 4、路面拆除及恢复:雨污水管线布置于现状道路中,路面拆除后按沥青混凝土路面做法恢复,涉及道路长约203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评审方式:双盲、异地、分散评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未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的。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3.1.3其他要求: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E招冀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E招冀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特别提醒: 一、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双盲评标形式开展评审活动:执行《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通知》,由招标人代表选择本区域外其他交易中心就近评标(具体由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安排),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评标地点为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二、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接受质疑的单位名称:迁安市以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付红阳 ,联系电话:0315-5676119。 三、本项目监督单位:迁安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股,电话:0315-7639727,邮箱:qazbb7639727@qq.com 四、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十一号)向迁安市建筑市场监管股投诉。投诉电话:0315-7639727,地址: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6 08:302024-12-2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本项目技术部分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月7日0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为投标文件加密。各投标人应合理安排上传投标文件时间,以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 开标地点:迁安市人民政府西侧新办公大楼二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1)、E招冀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2、本项目采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时须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 3、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可参考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首页 “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河北招标集团专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4、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可办理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 5、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7、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E招冀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E招冀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接受质疑的单位名称:迁安市以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付红阳 ,联系电话:0315-567611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迁安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股

电话:0315-7639727

电子邮箱:qazbb7639727@qq.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配套排水管网项目(二次)投标人/供应商2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迁安市以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迁安市明珠街832号 地址: 迁安市永顺街道办事处汇元路北侧21号2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付红阳(项目负责人)
电话:

0315-7639324

电话: 0315-567611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lzxzbdl@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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