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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阴河宝元栈村至骆驼头村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4-12-17 来源:采购网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阴河宝元栈村至骆驼头村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阴河宝元栈村至骆驼头村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阴河宝元栈村至骆驼头村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围数政投字【2024】7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和县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地点:阴河宝元栈村至骆驼头村。 2.1.2建设内容:阴河宝元栈村至骆驼头村段综合治理长度11.39km,沿岸河道岸坡防护、堤防建设以及岸坡生态恢复工程,河槽清淤疏浚工程。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勘察、设计内容及其他相关服务,后续阶段经双方协商后,满足业主对项目进度要求。2.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作;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的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③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勘察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由同一人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可以由同一人兼任。 
  3.1.3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权利义务;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3)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6)联合体中标后,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持相关资料与招标人单独签署合同,单独支付各方价款,原定的权利义务不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16 08:302024-12-20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牵头人下载文件即可。如投标人未及时获取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1-07 09:3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媒介、组织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付春龙 0314-751627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宇方(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蔡世军 0314-590954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4-7528310、0314-7517085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宇方(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围场县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港湾花园 7 号楼1-101
邮编:

068450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付春龙

联系人: 蔡世军
电话:

0314-7516276

电话: 0314-590954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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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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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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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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