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7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任泽区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一标段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邢台市任泽区 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任行审投资批〔2023〕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上级资金外其余为区财政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任泽区永福庄乡永一村、永二村。
2.1.2建设规模:拆除恢复主路水泥砼路面27867.4平方米、拆除恢复巷子水泥砼路面83647.5平方米、路面拆除恢复(砼路面)40940平方米、拆除恢复便道路面56739.1平方米、升降检查井并更换井盖100套、花岗岩树池石800米、拆除恢复给水管道 15000米;新建污水管道93345.1米、新建检查井2051座;恢复照明设施743套。
2.1.3计划工期:19个月;其中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质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项目建设需求,并通过审查。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项目建设需求,并通过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1.6最高限价:勘察费:43.78万元;设计费: 135.0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5274.4042万元。
2.2招标范围:勘察、测量工作、施工图设计的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材料及设备采购、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负责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勘察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经第三方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黒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人员);(3)勘察负责人需具备地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勘察单位人员);(4)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1.5其他要求: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双盲评审,即“盲抽、盲评”方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暗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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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要求成员不得超过3个(含3家),施工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个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总承包合同,就本工程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成员组成联合体进行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与其有关的联合体成员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6 00:00至2024-12-2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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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晟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83号长安万达广场B座2709 联 系 人:张勇 电 话:0311-8921999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7512793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邢台市任泽区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一标段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10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晟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任泽区滏阳路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83号长安万达广场B座2709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董江伟 | 联系人: | 张勇 |
电话: | 13831911882 | 电话: | 0311-8921999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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