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1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用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保定市公安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双屏网呈、指挥管理平台及看守所远程提讯子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位于保定市莲池南大街 1993号警校园区市公安局数据中心机房、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保定市公安局东院、保定市竞秀区东风中路1166 号、保定市拘留所、保定市看守所及保定市竞秀区东风西路政务云机房等。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1、外国人智能化管理子系统;2、巡特警智慧街面巡防子系统;3、涉爆信息管理与研判子系统;4、拘留所智慧监所管理实战平台子系统;5、监管支队监管视频会商子系统;6、智慧内保子系统;7、双屏网呈、指挥管理平台及看守所远程提讯子系统;8、数字档案子系统;9、互联网+智慧安防小区子系统;10、智慧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子系统。
2.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5交货期:七标段:90日历天内将所有货物全部送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1.6最高限价:717755元
2.1.7标段划分:10个标段
第一标段:外国人智能化管理子系统;
第二标段:巡特警智慧街面巡防子系统;
第三标段:涉爆信息管理与研判子系统;
第四标段:拘留所智慧监所管理实战平台子系统;
第五标段:监管支队监管视频会商子系统;
第六标段:智慧内保子系统;
第七标段:双屏网呈、指挥管理平台及看守所远程提讯子系统;
第八标段:数字档案子系统;
第九标段:互联网+智慧安防小区子系统;
第十标段:智慧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子系统。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相关培训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工业”的划型标准执行,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冀财采〔2023〕14号《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双盲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0 09:00至2024-12-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hebpr.gov.cn/hbggfwpt/)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1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hebpr.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通知文件要求,该项目实施“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提出异议渠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人:保定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 严学礼 0312-3070216 ; 招标代理公司:河北坤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12-305566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312-3088286
电子邮箱:gjsc@fgwbd.cn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第七标段双屏网呈、指挥管理平台及看守所远程提讯子系统 投标人/供应商 8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坤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公安局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严学礼(异议受理人) | 联系人: | 赵宁 |
电话: | 0312-3070216(异议受理电话) | 电话: | 0312-305566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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