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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第三批A类村村庄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2 来源:采购网

容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第三批A类村村庄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第三批A类村村庄硬化项目已由容城县改革发展局容改发投资字[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容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容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第三批A类村村庄硬化项目。 (2)建设地点:容城县贾光乡北后台村、城子村;晾马台镇南剧村、晾马台村、辛庄村、王家营村;平王乡高小王村,八于乡张庄村,南张镇北张村。 (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共计硬化村街巷道30条,道路建设总长度12126.5m,总硬化面积70842.1㎡,道路行车道宽度为3-9.5m,设计行车速度为10-15km/h,路面结构形式为旧混凝土路面罩面结构,主要包括破旧路面破除或铣刨、挖方,地基、路肩整修,更换检查井,排水坡硬化,铺设路面等工程。 (4)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预算金额:10308020.87元(其中一标段:3264628.56元;二标段:3976574.58元;三标段:3066817.73元) (7)标段划分:三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包含:贾光乡北后台村、城子村;第二标段包含:晾马台镇南剧村、晾马台村、辛庄村、王家营村;第三标段包含:平王乡高小王村,八于乡张庄村,南张镇北张村)。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具备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同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为退休人员的,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2)近五年(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总工)身份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道路施工业绩(若所附业绩为PPP项目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合同等,该合同中部分工作内容满足上述要求,即视为该合同业绩为满足要求的业绩)。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请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11 09:002025-03-31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3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xaprtc.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因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字符数量限制,投标人可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xaprtc.com/)查看完整版公告。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张朋虎,电话:0312-5611755,通讯地址:容城县容美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容城县改革发展局

电话:0312-5612532

电子邮箱:rcgfjtzg@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此项目使用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此平台不收取费用。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容城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容城县容美路 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联东U谷新兴科技谷2号楼
邮编:

0717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张朋虎

联系人: 尹志鹏、魏海路
电话:

0312-5611755

电话: 0312-5900356
传真:

/

传真: hbtdzb2@126.com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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