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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康平县水库划界补助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9-07 09:52 来源: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1年康平县水库划界补助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9-07 至 2021-09-14 撰写单位: 沈阳杰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康平县水库划界补助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康平县水库划界补助资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0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3-00167 项目名称:2021年康平县水库划界补助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6,000.00 最高限价(元):356,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康平县水库划界补助资金项目

2、服务地点:康平县

二、服务范围

(完成卧龙湖、四道号、花古三座中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包含界桩埋设);完成黑山、三家子、张家窑、满斗四座小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包含界桩埋设),(共7座)相关落图标准与成果交付等划界要求与标准按省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界桩埋设不少于20根。材质为大理石,尺寸960*200*120mm)。

三、服务期限/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四、服务/交付地点

康平县。

五、付款方式

划界方案完成通过评审,界桩埋设完成验收合格后,根据财政拨款进度付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甲级资质或具有测绘相关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1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0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响应文件及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康平分平台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0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康平分平台(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老党校院内3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下载采购文件后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下列加盖公章的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邮箱地址:3303597409@qq.com),发送后致电代理公司17665182989进行确认,邮件主题“2021年康平县水库划界补助资金项目下载采购文件确认”,邮件正文写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上述资料未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则下载采购文件无效。
2、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 903 9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响应文件及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及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或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响应文件及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康平分平台(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老党校院内3楼)
5、供应商应自行携带开标所需的CA锁、电脑等电子设备,以保证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自然资源保护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 康平县胜利街道向阳街与向中路交叉口东北50米 联系方式: 024-87330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杰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33-1号 联系方式: 024-27307240/17665182989 邮箱地址: 3303597409@qq.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二路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杰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26401040002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翔娟 电 话: 1766518298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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