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7 13:53 来源:采购网
项目概况
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4/CD8/CD3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磋商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ZB-2021-020
项目名称: 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4/CD8/CD3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按使用计划分批交货,用户提前两周交计划,计划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7日 至 2021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众太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二道区万豪国际B座2117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众太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二道区万豪国际B座21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4/CD8/CD3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TZB-2021-020
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4/CD8/CD3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众太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万豪国际B座2117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9月1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ZB-2021-020
项目名称: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4/CD8/CD3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预算金额:40.0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标包名称(内容)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控制价
1
CD4/CD8/CD3检测试剂及耗材(包装:50人份/盒)
80
盒
40.00万元
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使用计划分批交货,用户提前两周交计划,计划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相关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税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④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6.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被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10.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7日-2021年9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众太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万豪国际B座2117室)。
方式: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省众太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现场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法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4)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5)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6) 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行为公示页截图;(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8)提供企业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材料及缴税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材料。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众太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二道区万豪国际B座2117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9月1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众太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二道区万豪国际B座21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281号
联系人:张君鹏
联系方式:0431-84692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众太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万豪国际B座2117室
联系人:刘鑫
联系方式:0431-8588881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鑫
联系方式:0431-8588881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281号
联系方式:张君鹏0431-84692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众太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万豪国际B座2117室
联系方式:刘鑫0431-85888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鑫
电 话: 04431-8588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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