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3 来源:采购网
项目概况: 南京东郊国宾馆所需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68号新地中心二期四楼E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6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东郊国宾馆所需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备采购
标书编号:ZDJGBG202000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南京东郊国宾馆所需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备采购,设备处理规模为2吨/日餐厨垃圾处理。为保障餐厨垃圾得到妥善、高效的处理,采购人依法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餐厨垃圾处理设备。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万元。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四、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
南京东郊国宾馆所需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说明: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将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说明: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说明: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说明: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无
5.2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若非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的制造商,须提供所投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同一品牌制造商出具多份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未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第5.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五)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六) 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六、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一)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现场投标报名时间:自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9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600元/份(现金);
3、报名地点: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68号新地中心二期四楼E15室);
4、报名时授权委托人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上述资料不予报名。
(二)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或代理机构联系人沟通。
(三)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澄清修改会发布网站公告,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接收查阅并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查阅回复的,将被视为已获取澄清修改文件上的全部信息。
(四)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28号)等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人处。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 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紫金山路5号南京东郊国宾馆紫荟楼紫光厅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紫金山路5号南京东郊国宾馆紫荟楼紫光厅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南京东郊国宾馆
地 址:紫金山路5号
联系人:张奇
电 话:025-51800661
招标代理: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68号新地中心二期4楼E15室
联系人:陈勇生
电 话:025-52687207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 格式、U 盘形式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十一、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一)根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 号)要求,对于符合《通知》第三条描述情形的供应商,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的前提下,,可免收其投标保证金。不符合《通知》第三条描述情形的供应商按如下方式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0元整
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
开户名: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
账 号:0162220000001065
其他要求:
投标保证金核查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当日不再受理保证金缴纳事项)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考虑投标保证金转账的到账时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
请各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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