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8 来源:采购网
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其宜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编号:伟华-YF2020-003)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排水工程)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专业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别提醒:磋商时须提供以下证书或材料用于资格条审查:
1)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电子营业执照或原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排水工程)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专业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 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4)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之内任一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投标截止20天之内的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6)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7)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以上资料请单独装袋并于竞争性磋商前送达,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3、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23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7:30时(北京时间)将法人营业执照、报名表(须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12435886@qq.com办理相关报名手续,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办理。且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单位投标(投标资格不得转让)。已报名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放弃磋商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磋商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4、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0年 2 月 1 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5、磋商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采购人: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局 地址: 宜丰县城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979509946
7、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979511808 E-mail: jxwhzb2017@163.com
联系地址:宜丰县宾馆附楼一楼 邮编:336300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200元整。拟投标人须在响应截止日前一天下午4:0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开户名: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56279808000061368
开户行: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9、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yf.gov.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宜丰县人民政府网,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 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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