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监测仪器设备更新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ggzy.gui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1-09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18年年度或2019年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投标供应商书面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书面自行承诺: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时间:2020-10-19 09:00:00至
2020-10-23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ggzy.guizhou.gov.cn/)
截止时间: 2020-11-09 09:3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