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1 来源:采购网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泰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并已经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PPP项目
项目编号:JSZC-G2019-398
二、项目简要说明、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泰州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生态保障园)内(原红旗良种场三工区)、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西侧。焚烧厂区104.04亩,飞灰(应急)填埋场75.12亩(包含东侧部分园中路及西侧部分防护林)。
2、项目总投资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总投资为70399万元(最终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总投资额),其中工程费用435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402万元,基本预备费5800万元,涨价预备费4400万元,建设期利息1699万元和流动资金503万元。
3、主要建设内容:
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PPP项目分为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工程和配套的飞灰(应急)填埋场两部分。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各分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工程
本期工程规模(1×850吨/日+1×18MW),年处理能力31.025万吨;预留与泰州市区未来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机炉建设空间,垃圾池一次建成。
(2)配套的飞灰(应急)填埋场
配套的飞灰(应急)填埋场的库容量为40万立方米,其中32万立方米用于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螯合处理后的飞灰填埋,剩余8万立方米用于泰州市区生活垃圾的应急处置。
此外,项目包含东侧部分园中路及西侧部分防护林建设。
4、采购需求
拟采购社会资本与政府授权机构(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获得由泰州市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即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期内的运营维护,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泰州市政府指定机构。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5.1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5.2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方,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按35%:65%的股权比例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5.3合作范围:本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与实施机构签署《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PPP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PPP项目投资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签署《股东协议》并在项目所在地共同组建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实施机构、项目公司、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签署《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在项目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并通过焚烧发电余热上网获得电力销售收入及其他综合利用产品销售收入(炉渣综合利用销售收入、处理一期项目飞灰收入等),并根据《PPP项目合同》获得政府方支付的服务费。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指定机构。
5.4合作期限:24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2年。
5.5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方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的营业收入来源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上网销售收入、政府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收入及其它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炉渣销售收入、处理一期项目飞灰的收入等)的销售收入等。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0399万元(最终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总投资额)。
(三)本项目垃圾处理服务费和飞灰处理服务费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垃圾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116.5元/吨;飞灰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235元/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的结果已经公告。凡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投标。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资格预审过程中,采用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通过资格预审后在投标过程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应当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与资格预审时提交的一致。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方式: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请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及投标人联系电话且字迹清晰,否则可能造成的投标无效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寄出后请主动、及时与采购中心联系人联系,且保持投标人联系电话畅通。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6日17 时00分。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07办公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许滢,电话:025-83668515;项目经办人:乔秀善,电话:025-83668530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4月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南区3019办公室
邮编:210029 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
采购中心联系人:乔秀善、唐 文 联系电话:025-83668530;83668519
电子邮件:js83668530@163.com
采购人: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邮 编:225300
联系人:张 武、梁春华 联系电话:0523-86999318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118号
对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6份,电子版一套(U盘介质)。
九、本次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一致。
2.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以供应商的名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纳到指定账户。保证金只接受供应商通过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或小额支付系统汇款到指定账户,不接受代缴等其他形式缴纳的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见附件“保证金账号”。
十、其他
1、澄清答疑问题接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3月17日上午12:00时,各通过资格预审投标人将需要解答的问题以电子邮件递交给采购方,邮箱:jstzlch@126.com。
2、现场勘查:由各投标人自行前往。
3、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和更正公告,请各社会资本方关注。澄清和更正公告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张武、梁春华 联系电话:0523-86999318
电子邮件:jstzlch@126.com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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