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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大气移动监测车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0-03-20 来源:采购网

项目编号:JSZHCG2020-02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新吴区环境监测中心委托,就其大气移动监测车改造项目[JSZHCG2020-0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大气移动监测车改造项目,JSZHCG2020-0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为快速掌握全区VOCs和臭味异味气体的实时动态变化状况和时空分布,实现对无锡市新吴区环境VOCs管控和臭味异味气体的溯源,针对问题区域、问题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科学合理的管控措施,本项目采购VOCs环境走航监测车一辆及项目验收后一年的运维服务,执行城市和工业园区的常规走航监测任务,对区域VOCs和无机臭味异味气体进行摸排;发生臭味异味投诉事件或污染应急事件,快速进入敏感点开展应急监测,溯源臭味异味来源及污染扩散情况,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质量要求:合格产品,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车辆相关质保内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服务期:一年;

质保期:不少于一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维护响应要求:质保期内,公司免费提供24小时“随传”服务,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派工程师赶赴现场进行服务;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30.00万元。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330.00万元。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第四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同等政策。

四、招标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

2.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 招标文件提供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 招标文件提供地点: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西新街8号建设发展大厦18楼1807室)。

3. 招标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招标文件售价:捌佰圆/份,售后不退;

5. 其他相关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4月9日13:00始;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13:30止;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4.投标文件接收人:张沁、华晓蓉;

5.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4月9日13:30

2.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3.其他有关事项:无。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200466372316F

采购预算代码:901077003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32-1号

联系人:顾雷霆

联系电话:0510-81819106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727400523L

联系人:张沁、华晓蓉

联系电话:0510-82707727

联系地址:无锡市西新街8号建设发展大厦18楼

邮政编码:214000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明标1份,暗标1份;副本明标2份,暗标5份。

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张(包括明标、暗标部分)。

十一、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形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注: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的前提下,可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

1.供应商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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