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式”模式年底成型 排污许可制渐行渐近
2018-12-17
来源: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浏览量:1119
“一证式”模式年底成型 排污许可制渐行渐近-中链企通环保网
】排污许可证还是一个新兴的概念,各项标准还在研究确定中,但是试点工作已经开始推行。为了更好地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环保部印发了《重点行业和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对于试点范围和时间、试点目标、试点内容都作出了详解。
“一证式”模式年底成型 排污许可制渐行渐近
据悉,环保部印发了《重点行业和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2017年应完成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有色金属、焦化、氮肥、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农药、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确定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山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等具有相关管理经验或行业集中度高的省级环保部门,以及邢台市、深圳市、保定市、唐山市、淄博市、济宁市等市级环保部门,牵头负责或参与相应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试点工作。全文如下:
关于征求《重点行业和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局)、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嘉兴市、济宁市、无锡市、临沂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邢台市、保定市、唐山市、淄博市、株洲市、衡阳市环境保护局:
为推动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办发〔2016〕81号),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经沟通,我部研究制定了《重点行业和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于2017年3月24日前书面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专项小组办公室童莉、蔡治*
电话:(010)66556247,66556963
传真:(010)66556262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3月18日
重点行业和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办发〔2016〕8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制订本方案。
一、试点范围和时间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应完成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有色金属、焦化、氮肥、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农药、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根据自愿承担、择优开展的原则,确定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山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等具有相关管理经验或行业集中度高的省级环保部门,以及邢台市、深圳市、保定市、唐山市、淄博市、济宁市等市级环保部门,牵头负责或参与相应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为2017年。
同时,根据有关地市人民政府申请,选择浙江省嘉兴市、山东省济宁市、江苏省无锡市、山东省临沂市4个地市,开展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试点时间为2017-2019年。
各地区承担的试点任务详见附1。
更多精彩内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在手机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