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印发土壤防治方案 多管齐下实施分类管控
2018-12-17
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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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印发土壤防治方案 多管齐下实施分类管控-中链企通环保网
】为切实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结合本省实际,印发了《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从而实施分类管控。
浙江印发土壤防治方案 多管齐下实施分类管控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发〔2016〕31号)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治理,落实各方责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保障。到2020年,全省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
二、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一)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根据*家部署要求,制订全省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土资源、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污染调查资料、数据和样品,整合各方技术机构资源,以农用地、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和关停企业原址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到2018年底,查明农用地(以耕地为主)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到2020年底,掌握化工(含制药、焦化、石油加工等)、印染、制革、电镀、造纸、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等8个重点行业(以下统称8个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和关停企业原址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10年为1个周期的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制度,更加注重调查数据资料的分类整合、综合分析,形成一次调查、各方共享、长期使用的良性机制,为准确研判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提供依据。(省环保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工作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统一规划与整合优化,建立覆盖全省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在农用地方面,整合*土资源部门永久基本农田土地质量监测网、农业部门农田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和环保部门土壤环境质量*控监测点位,2018年底前建成全省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环境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全省耕地的环境监测网络。在重点企业用地方面,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控监测点位布设,2018年底前完成省级以上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和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布设;2020年底前风险监测点位基本覆盖所有县(市、区)的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
根据农业生产、土地管理和污染防治的需求,统筹农用地土壤监测指标、采样和分析方法,制订涵盖有益元素、有害物质、地力、理化特性的监测标准规范。按照*家要求,结合重点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的产业特点,制订“常规+特征”的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物监测指标体系。(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等参与)
(三)促进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推进全省*土资源部门土地质量地质调查数据库、农业部门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信息决策管理与支持服务系统、环保部门污染地块数据库等的信息共享,编制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实现经常性的数据和信息交换,逐步形成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研究建立符合省情的土壤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深度开发数据资源,逐步实现评价结果反映客观现状、体现演变趋势、指导追根溯源,为农业生产、土壤污染防治、土地利用和*土资源空间布局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撑。(省环保厅牵头,省*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等参与)
三、实施农业用地分类管控
(一)划定土壤质量类别。落实*家有关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要求,结合全省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划分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等3类耕地范围。2018年底前确定全省相应类别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的分布和面积,2020年底前划定全省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并分别报省政府审定。完善全省耕地土壤质量档案并上图入库,2020年底前建立100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档案;2025年底前建立全省耕地土地质量(地球化学)档案,并纳入全省土地质量数据库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开展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质量划定工作。(省*土资源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二)采取分类管控措施。根据环境质量类别制订实施全省受污染耕地利用和管制方案。优先保护类耕地要纳入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实行严格保护。安全利用类耕地要综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并积极开展治理修复。严格管控类耕地要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对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要及时退耕还林或调整用地功能。加强重度污染土地产出的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及时采取调整种植结构等措施。到2020年,完成*家下达的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重度污染耕地用途管控任务。产粮(油)大县要根据*家要求,于2017年底前出台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并逐年抓好落实。(省农业厅牵头,省*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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