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首例司法处置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在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下称“四川环交所”)完成。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在公告期内共征集到17家意向受让方。
四川环交所对某涉诉当事人所持有的部分CCER配合实施司法处置,在业界尚属首次。最终,约2.12万吨CCER以125.05万元起拍,起拍单价为58.90元/吨,最终以140.35万元成交,溢价率12.24%,成交单价约66.10元/吨,略低于全国碳市场国家碳排放配额(CEA)前日收盘价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要求,依法办理涉碳排放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金钱债权执行案件,对被执行人的存款、现金、有价证券、机动车等可以执行的动产和其他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完毕后,债务仍未能得到清偿的,可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碳排放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范围。应当向碳排放权、核证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机构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