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中链企通环保网 > 新闻资讯 > 向“近零碳”靠近!山东将创建一批近零碳城市+园区+社区!

向“近零碳”靠近!山东将创建一批近零碳城市+园区+社区!

2023-07-21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150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是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而近零碳建设作为一种探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经验的有效模式,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山东省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了体系完备的示范创建评价指标体系,从城市、园区、社区三个方面开展近零碳示范创建工作。
 
  据了解,近零碳城市、园区、社区建设,是指在城市、园区、社区范围内,以近零碳排放为发展目标,在碳达峰阶段,通过统筹规划,综合运用低碳管理机制,推进能源、产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发展,积极推广使用节能技术,倡导低碳生活,重点围绕经济发展摆脱高碳投入束缚,探索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经验,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近零碳城市旨在塑造整个城市低碳发展的理念,从经济发展、能源利用、城市建设、市民生活、政府管理等各方面以低碳思维和行为特征来改造城市的生产和生活,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作为产业集聚和二氧化碳集中排放区域,近零碳园区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固碳等多种手段,通过优化能源利用与产业结构、加强低碳管理、资源循环化利用,形成低碳产业集群。作为城市的组成单元,近零碳社区通过构建绿色建筑、清洁取暖、绿色出行、垃圾分类、废物利用等低碳生活方式降低相关资源的消耗,降低社区碳排放。
 
  《实施方案》通过近零碳示范建设,树立近零碳发展的典范,总结近零碳建设模式和路径,探索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经验,引导更多地方开展近零碳建设,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筛选一批低碳工作基础较好,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园区和社区开展近零碳示范创建。到2025年,建成一批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总结近零碳建设模式和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近零碳发展经验。
 
  根据《实施方案》,近零碳城市申报对象为县(市、区)全域,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申报主体。近零碳园区申报对象为省级及以上园区(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化工园区等),由园区管委会作为申报主体。近零碳社区申报对象为城市社区、农村行政村等,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为申报主体。每市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县(市、区)、2个园区、3个社区。全省申报数量实行总量控制。
 
  专家表示,“双碳”目标提出后,“双碳”领域大部分政策与统计核算仅落实到地市,县区层面缺少具体的政策抓手与技术支持。《实施方案》示范创建对象明确为县(市、区)、园区和社区,确定了清晰的实施步骤,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强度等各项相关指标提供了相应的统计核算方法,对创建对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方案的出台,为县区层面落实“双碳”目标提供了保障,示范创建的县区应依据示范创建评价指标体系,以更高的标准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引领全省近零碳创建工作。
更多精彩内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在手机端查看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neibu.hbchanyelian.com/News-23513.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