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新的格局下,生态环境产业已从政策播种时代进入到全面的政策深耕时代,涉及水、土、气、固废处理全方位的政策法规日趋完善。环境商会定期对相关环境政策进行盘点,以飨读者。
9月,相关部门推出多项政策,环境商会特将行业重点发展政策汇总如下: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要素保障,持续释放改革效能,以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就进一步加强环评制度衔接联动、优化环评工作,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
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指导和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生态环境部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3〕299号)。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指导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已获批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9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这是7月1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出台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的制度举措,对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9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介绍,近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见实效。
为贯彻落实《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规范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工作,《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HJ1311-2023)已获批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193号)。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工信部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工信厅节函〔2023〕259号)。
为充分发挥标准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国家标准委、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围绕全链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出的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为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工信部发布《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3〕127号)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2021-2035年)》发布,主要为解决示范区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推动绿色发展过程中管控不一致、基础建设不统一、产业布局不协调等问题。
9月1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是规定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基本框架的统领性文件,对于市场启动和运行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