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中链企通环保网 > 新闻资讯 > 废气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3年6月30日)

废气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3年6月30日)

2023-10-18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240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日发布废气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3年6月30日),包括固定污染源监测、便携式烟气分析仪等。详情如下: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 76-2017标准)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便携式烟气分析仪
 

 
  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废气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傅里叶红外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烟尘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76-2007标准)
 
原标题:总站报告 | 废气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3年6月30日)
更多精彩内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在手机端查看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neibu.hbchanyelian.com/News-24384.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