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排污许可限期整改“清零”重点工作的通知》,西宁市存在限期整改的排污单位共15家,西宁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约谈会,听取排污单位整改进度及存在的困难,强调限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排污单位倒排工期,按期完成整改。在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提前两个月完成限期整改“清零”工作,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中又向前迈了一步。
整改期间,要求排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施挂单销号制度。8月25日排污单位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同时于10月11日完成了排污许可证变更工作。
我局联合省生态环境厅本着为企业解决问题为宗旨,监督与帮扶两手抓原则。对存在整改事项的排污单位开展现场指导,对企业整改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核实,充分了解企业实际困难,围绕整改问题存在的困难为企业排忧解难,对整改缓慢的排污单位告知逾期未完成整改不予延续排污许可证,无证排污对企业生产发展带来严重后果。
下一步,西宁市将强化以现场帮扶检查为抓手,加大指导帮扶和抽查复核力度,防止整改销号弄虚作假或问题反弹,为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