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的前期研究和技术储备,提高标准制修订质量和效率,推进标准预研究工作顺利开展,生态环境部于2023年10月18日印发《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细则)。工作细则中规定了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的程序、内容、时限及其他要求,适用于预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管理。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为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主要开展预研究项目的协助性、服务性工作,包括拟定、发布预研究重点领域;开展预研究项目的征集及审核并跟踪预研究项目的研究进展;对结题论证材料进行资料完整性审核,协助监测司组织开展预研究项目的结题论证;评估预研究工作程序和专家审查机制,提出预研究项目管理改进建议等相关工作。未来,总站将在推动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开展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完善预研究及标准技术审查专家库、规范监测标准验证和开展在用标准适用性评估等方面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供稿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科技处
编辑 | 刘建珍 肖冉冉
原标题:《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细则》正式实施,先研究后立项的工作模式初步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