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中链企通环保网 > 新闻资讯 > 《枣庄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印发

《枣庄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印发

2023-10-23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180

关于印发《枣庄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生态环境分局、各区(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各相关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各排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枣庄市辖区内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促进环境监测活动的健康发展,提高监测数据的权威性、公正性、科学性和可溯源性,经研究制定《枣庄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0日起生效,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枣庄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8日
 
更多精彩内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在手机端查看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neibu.hbchanyelian.com/News-24766.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