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我国码头油气回收建设需要,提高码头油气回收设计建设及运行的可靠性、适宜性和规范性,日前,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建设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196—12—2023,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试行)》(JTS 196—12—2017)同时废止。
《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答复。适用于布置在与石油仓储企业储罐相连的码头及后方陆域的油气回收处理设施,以及布置在与石油炼制、石油化工企业储罐相连的码头的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或部分设施的设计、施工、检验、调试和维护。
本次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对“油气”术语的定义进行了修订。
2.增加了化学方法的油气处理工艺及对应的油气处理装置。
3.完善了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确定方法。
4.增加了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与船舶相关设施对接的技术要求。
5.提出了不同类型码头对应执行的油气排放标准及监测要求。
6.完善了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的安全要求。
7.删除了“验收”和“运行”章节内容。
据介绍,原《规范》自2017年9月1日施行以来,对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随着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建设和使用经验的积累、油气排放标准和设施安全要求的提高、回收处理工艺技术的发展,为更好地适应我国码头油气回收和处理建设需要,提高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进行本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