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滇池水务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收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发出的《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云0112执10978号之二),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滇池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予以冻结,具体如下:
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所述,西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包括昆明滇池投资、昆明滇池投资全资附属公司-昆明排水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排水)在内的三家公司的信托纠纷一案中,因昆明滇池投资、昆明排水及另一被执行人在期限内未予执行,根据西山区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裁定书,公司被要求协助执行冻结昆明滇池投资持有的公司60.95%的股权。冻结期为三年,即2023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2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昆明滇池投资持有公司6.603亿股内资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64.16%。
滇池水务表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就本公告所述的控股股东的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营运,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的营运维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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