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海东市乡村生态环境,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海东市生态环境局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谋划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一是完善配套,推进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国家专项和省级配套资金8.1亿元,实施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村容村貌整治等工程,完成1587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95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转运设备提档升级项目,实现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并建立了“户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或乡镇)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村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善,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是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因地制宜、分区推进、重点突破、健全机制”的工作思路,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示范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全市累计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农村301个,治理率达19%。“十四五”以来,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目标,共谋划1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涉及5个县区、18个乡镇、76个行政村,总投资46551.35万元,受益人口78377人。海东市乐都区雨润镇、民和县中川乡金田村等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通过生态环境部形式审查,并纳入中央项目申请库。项目实施后,将建成32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将提升2个百分点。
三是治管并重,持续强化农村污水设施监管力度。结合全市农村生活污水现状调查工作,全面梳理现有设施数量、布局、运行等情况,动态掌握全市农村污水治理进度。同时,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强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监测工作的通知》,每月组织开展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检查和每月1次全覆盖进、出水水质监测,全面构建起覆盖全面、标准科学、监管有效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
原标题:海东市生态环境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助力乡村生态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