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天津市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危险废物鉴别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危险废物鉴别以及评估复核工作中的技术把关、政策咨询等作用,有效提升我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科学决策水平,我局拟组建天津市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库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市或常驻本市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化工、石化、冶金、材料、电子、能源、分析检测、毒理、环境污染防治等领域的技术专家。
二、报名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2.具有良好的相关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
3.从事相关领域研究或技术工作满五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5.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正常参加市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组织的工作,并能按要求完成任务。
三、专家职责
1.为市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开展本市危险废物鉴别技术培训等指导工作。
2.参加专委会组织的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异议评估、鉴别单位评价和鉴别报告复核等工作。
3.承担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的其他危险废物鉴别相关工作。
四、征集程序
1.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报名的原则上需经工作单位同意,退休人员可以除外。
2、申请或推荐专家需填写《天津市危险废物鉴别推荐专家信息表》(见附件),同时提供职称证书、学位学历证书、从业经验等相关材料。上述资料电子扫描件于2023年11月10日前发送至gutichu@tj.gov.cn,邮件注明“危险废物鉴别专家申请+姓名”。
3.对申请入库的专家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确定拟录入专家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补或调整。
附件:天津市危险废物鉴别推荐专家信息表
2023年10月25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 袁海晨
联系电话:87671531)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