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落实《济南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要求,采取技术复核和现场监管相结合、随机监管和靶向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严惩环评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等违法行为。
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落实情况抽查
组织专家对随机抽取的5份市级以下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跟踪评价报告书进行技术复核,重点关注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提出的准入要求、避让敏感区等优化调整建议以及环保对策措施等落实情况,为现场核查落实情况提供依据。
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
依托全国建设项目环评智慧监管平台、信用平台、山东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对各分局(生态环境机构)审批的环评文件开展抽查,重点关注高污染、高风险、生态影响大的行业项目,以及纳入生态环境部信用平台重点监督检查名单和省厅预警的环评机构及人员编制的环评文件,做到应抽尽抽。截至11月份,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已抽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8份,进行环评文件编制规范性和编制质量检查,对发现存在编制质量问题的4家环评机构及7名编制主持人采取失信记分处理,并将相关结果上传信用平台。
开展环境影响登记表合法合规抽查
依托全国建设项目登记表备案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自降低环评等级、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建设项目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定禁止开发区域的违法行为。2023年抽查环境影响登记表500余份,形成现场重点检查任务清单,由各区县统筹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有关备案文件进行撤销,对存在降低评价等级问题的项目责令补办相关环评手续,对涉嫌环境违法的项目依法开展调查工作。
开展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检查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机构)采取现场座谈、资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在济注册、开展业务的171家环评机构进行多轮现场检查及抽查,加大对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的环评编制单位和疑似异常经营的环评编制单位的抽查比例。主要核查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在信用平台提交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环评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环评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对环评单位在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方面不适当的行为进行提醒,对不符合相关管理要求的情况进行督促整改。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监管执法,推动落实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第三方技术单位的相关责任。强化信用管理和信息公开,补齐环评监管短板,提高环评工作质量,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难行的良性市场秩序,确保环评制度源头预防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原标题:提质量、补短板 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强化环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