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评标结果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是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387.7457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费率:96.35%;勘察设计费费率:1.25%;工程建设其他费率:43%。
项目招标人是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工程是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的EPC总承包招标。包含了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具体分述如下:
1.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
2.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
3.建安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工期1095天。
通山县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SZX-202311SZ-012001001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通山县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于2023年11月23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12月19日在通山县教育局10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2023年12月1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通山县洋都大道67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传真):0715-2361779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杨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山县隆鼎丽都1期1单元205
联系人:徐工
电话(传真):0715-2368867
原标题:报价1.3亿!咸宁通山县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评标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