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山东省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核电装备产业规模实力,加快产业链锻长板补短板,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并发布《山东省推动核电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提出加强科技研发创新、加大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产业链项目招引及以核能开发助力装备提升等八项重点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山东省推动核电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核电装备产业带动力强、产品附加值高,是发展核电产业的重要支撑,也是核电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调整工业结构、推动科技创新、提高装备制造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核电装备产业规模实力,加快产业链锻长板补短板,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科技研发创新。深入实施“核动未来”科技示范工程,加强核电装备领域技术创新,对符合条件的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在省级科技奖项评选中给予重点支持。支持核电装备制造企业向非核领域拓展,扩大产品应用范围,培植新优势和新增长点,不断壮大企业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鼓励支持具备基础条件的工业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延链提升,积极拓展核电装备制造领域。支持企业加强与核电重点企业、科研院所等合作,深化产学研对接,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制,推动实现国内首创或进口替代。(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山东省核电技术与安全技术创新中心、山东省先进核能技术创新中心等已建成的创新平台作用,广泛吸引集聚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加快推动技术研发、促进成果转化、优化技术服务,带动提升行业整体发展能级。重点打造国家核电核岛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为全省核电装备产业提供质量技术服务。支持重点核电装备企业积极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平台载体,不断健全完善核电装备产业创新平台体系,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产业链项目招引。深化运用“链长制”工作机制,依托核电开发、“链主”等龙头骨干企业,聚焦产业链薄弱环节、空白断点,精准引进一批“填空型”企业和“补充型”项目入链进群;突出招大引强、前沿高端,争取在引进头部企业和关键项目上取得重大突破。对新引进的核电装备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政府牵头,提供“一站式”服务保障,对投资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加大设备奖补、金融信贷等支持;对符合集约节约用地要求的新建或技术改造核电装备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各有关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以核能开发助力装备提升。充分利用省内核电项目大规模开发建设契机,推动全省核电装备产业与核电开发、核能综合利用项目同步发展,指导省内核电装备企业严格标准、规范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取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或无损检验许可,在更深层次助力我省核电装备产业发展。支持核电开发企业与装备企业开展联合研发,帮助更多企业和产品入围核电开发上下游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和产品名录,提升全省核电装备产业发展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新产品推广应用。对核电装备制造领域符合条件的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按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80%的比例,给予单户企业年度最高500万元保费补贴。指导社会团体或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全链条的核电装备示范应用联盟,开展融链固链等企业对接合作活动,推动实现核电装备产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核电开发企业联合联盟内企业组建示范应用联合体,加快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项目落地,着力打通新产品研发供给、成果转化、示范应用等重点环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持核能总部经济。持续放大国家电投核能总部集聚效应和本地配套衔接作用,依托“国和”核能产业共建共享平台等,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协同联动。依托核能总部入鲁企业核能设计单位、核电运营、大修中心、备品备件中心等分中心,做强设计、采购等产业链条,打造本地化设备供应和上下游配套体系。针对引进的涉核企业总部、功能性总部、区域型总部,在税收、办公用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由项目所在设区市“一事一议”研究制定招引落地政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各有关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实施品牌战略。支持核电装备企业、产品积极申报“好品山东”,做精做强优势产品;支持核能总部入鲁央企建设对外开放平台,帮助更多省内核电装备产品“走出去”,打响山东核电装备品牌。推动核电装备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核电设备交流、核工业、核技术应用展览等展会,对符合条件的主办类展会、各设区市组织的重点展会展位费给予一定补贴。(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优化各类要素保障。支持核电领域人才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对符合条件的核电装备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纳入省市高层次人才服务范围,按人才类别,分类给予住房、落户、子女入学、医疗、创业扶持等政策支持,切实以优质服务把人才资源转化为产业优势。用好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素资源保障十条措施等政策,落实核准文件办理、用地保障、配套电网工程落地等支持事项,对全省统筹布局建设的核电及电网配套项目,在用地、用海及“两评”报告办理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