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污染物是指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的化学物质。相较于常规环境污染物,其“新”主要表征在对其危害特性认知程度低、治理体系有待建立健全。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强化新污染物治理顶层设计,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原则,统一部署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广州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正视短板弱项,从监管队伍建设、工作任务落实、信息统计调查、治理技术研究等方面入手,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分工协作,锚定重点对象,提升治理能力,扎实稳步推进全市新污染物治理,确保国家和省有关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1 发挥调查研究效能,加强监管人员素质建设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开展以“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提升广州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能力”为题的专题调研,深入涉新污染物企业一线调查走访,了解我市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使用企业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及污染治理现状。组织全市相关监管人员集中培训,邀请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新污染物领域专家开展主题授课,重点突出新污染物治理政策文件解读,深化新污染物特性及管控要求认识,督促各区学以致用,增强队伍建设,以学促干、迎难而上,扎实做好基层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
2 构建协调联动机制,细化治理工作责任分工
贯彻落实《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对标对表国家工作要求,参照省级工作分工,结合广州实际,细化分解工作事项,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将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强化协调联动,初步搭建起市级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机制。实施工作任务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年度工作进展调度,及时掌握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展,审时度势,优化完善工作计划,更好落实上级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任务。
3 排查重点监管对象,落实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严格执行《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编制印发《关于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指导,以排污许可管理企业为重点、土壤污染详查名单为补充,全面筛查重点行业企业9009家,排查上报涉调查类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企业1317家。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全市生产企业43家,使用企业1313家,39家企业同时涉及生产和使用;涉及调查化学物质1042种,其中生产化学物质96种、总产量约140.33万吨,使用化学物质1026种、总使用量约364.35万吨。
4 加大科技力量支撑,持续开展专题项目研究
利用专业技术团队支撑,强化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及相关风险管控研究,提升我市新污染物治理科技力量。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及高效监管体系”研究,对全市重点行业新污染物环境信息开展调查,对优先评估/优先控制化学物质进行环境风险评估,提出相应的环境管控对策建议。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开展了微塑料、抗生素、饮用水源地新污染物监测与溯源、近岸海域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及生态风险评估等相关课题研究。
下一步,广州市将继续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充分利用调查数据及项目成果,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工作协同沟通,稳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切实防范新污染物环境污染风险。
原标题: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广州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