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8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在北京组织召开2023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研讨会。生态环境部监测司、固体司相关同志,固管中心、南京所、华南所、海洋中心、分测中心、标样所、长江监测与科研中心、黄河监测与科研中心和海河北海监测与科研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广西、重庆、陕西等10个试点省(区、市)监测中心(站)的分管领导及技术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10个试点省(区、市)依次汇报了今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开展情况,总站和南京所等8家国家技术帮扶单位分别介绍了对试点省份的帮扶工作情况,另外总站还汇报了年度试点工作总体进展情况,标样所介绍了新污染物相关的标准品研究工作,固管中心介绍了优先监测物质备选清单研究和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与会人员针对监测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对策建议以及2024年监测试点工作思路等进行了充分研讨。
会议认为,监测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基本达到今年的预期目标。通过深入研讨和交流,与会单位进一步明确了新污染物试点工作的方向和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下一步,总站将抓紧做好今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总结报告编写及报送,持续组织开展技术研究,推动相关技术文件进一步完善,组织好2024年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的编制和论证,为科学、有效的开展监测试点提供技术支撑。
原标题:总站组织召开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