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显示,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黑 01 破 1-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京蓝科技表示,通过重整程序将化解目前的经营困境和债务危机。重整后,低效亏损资产剥离,资产质量有望得以提高,引入的产业投资人提供业务拓展等机会,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将得到改善,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经营水平及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一条以及《重整计划》的规定,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哈尔滨中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2023 年 12 月 26 日,管理人已向哈尔滨中院提交监督报告,管理人的监督职责已经终止。
京蓝科技主营业务包括节水灌溉、 水生态修复、土壤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地下水综合整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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