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以及已发布并实施的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政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研究起草了《广西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广泛征求意见并按程序经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出台主要依据
(一)国家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3〕920号)
(二)自治区文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函〔2021〕7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06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发改电力函〔2021〕2818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22〕88号)
5.《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发改电力规〔2023〕35号)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由总体要求、加快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布局、加快重点区域建设、进一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加强科技创新应用、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组织实施共七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一是指导思想。二是基本原则。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因地制宜、适度超前。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创新融合、安全便捷。三是发展目标。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在完成全区新建充电基础设施1.5万个的基础上,力争再新建2万个以上;在完成增量汽车电动化率达到20%的基础上,力争达到36%以上。
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21—2025年)目标任务,在完成新增公共充电桩8万个的基础上,力争再新增2万个;累计建成充电基础设施29.5万个,力争达到32万个;建成100个超快充电站。基本建成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相适应的高效覆盖、适度超前、智能互联的城乡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在全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快增长,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030年底前,构建布局科学、智能开放、快慢互补,与新能源汽车消费快速增长相匹配的覆盖广泛、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力争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服务安全可靠、经济便捷,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完善。
第二部分,加快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布局。一是科学编制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二是提升城市公共充电网络。三是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四是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充电网络有效覆盖。
第三部分,加快重点区域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快推动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进一步提升综合供能服务能力。
第四部分,进一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一是大力推动社会化建设运营。二是严格统一标准规范。三是提升自治区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监管平台服务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
第五部分,加强科技创新应用。一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应用。二是探索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建设。
第六部分,加大支持保障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二是加强电价政策落实和收费管理。三是强化各类资源要素保障。四是强化配套电网支撑。五是优化简化建设审批程序。
第七部分,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