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6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下称《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下称“评估报告”)公开。
评估报告系统梳理了《纲要》实施两年多来主要目标指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等进展情况,深入分析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提出了进一步推动实施的主要举措。在“十四五”前半程,国内生产总值(GDP)已跨过120万亿元台阶,人均GDP达到世界平均水平,实现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良好开局。
《纲要》从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绿色生态、安全保障五方面提出了20项主要指标,目前主要指标中16项基本符合或快于预期,4项相对滞后。其中,4项指标提前实现,分别是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而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项指标滞后预期。
评估报告“绿色低碳发展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栏,则对2021年以来环保工作进行了总结。《纲要》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
两年多来,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纵深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加强。生态安全屏障不断加固,完成造林11936万亩、种草改良9421万亩、治理沙化土地5699万亩,草原超载状况逐步扭转,水土流失面积减少超过3.9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2.26%,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面积连续十余年保持“双减少”。环境质量改善成果不断巩固。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和区域联防联控深入推进,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2022年平均浓度降低到29微克每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8.5%、6.8%。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降低3.9%、9.7%,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4%,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国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达81.9%。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力度不断加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继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启动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形成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历史性超过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至17.5%。重点领域、行业和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加快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1.52亿千瓦,钢铁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1.34亿吨。国家节水行动持续实施,全国单位GDP用水量下降7.6%。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构建。绿色金融加快发展,绿色产业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新生力量。
在此基础上,我国将进一步推动《纲要》实施,主要举措包括“着力加强污染治理和碳排放管控,巩固拓展生态环境质量向好势头”。
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定不移履行碳达峰碳中和承诺,坚持自主行动,科学调整优化政策举措,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工作,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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