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至2021年,我国城市主要大气污染物中,O3和PM2.5超标天数比例最高,而O3改善幅度小,京津冀及周边臭氧污染尤其严重。与此同时,很多研究表明,一次VOCs向二次污染物的快速转化是污染事件中颗粒物爆发和持续污染的重要原因。”在2023视环会-秋季展期间,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曹方方出席“减污降碳 提质增效丨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线上论坛”并发表主题演讲,从现实因素、政策标准等方面,阐明了开展工业源VOC监测的重要性。
曹方方分析认为,工业源作为VOCs首要排放渠道,将承担起更多减排的责任,而考虑到VOCs排放环节多、持续时间长等特征,只有选择更精准地监测手段,才能够帮助快速获得一手数据资料,有针对性地进行施策处理。她强调,由于国家现有工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不尽相同,建议使用的监测手段自然也有所区别,需要遵循两点:一国家标准是基础,地方标准应严于国家标准;二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无行业排放标准的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根据《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石油化工需要控制排放VOC物种多达60项,包括正己烷、环己烷、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溴甲烷、溴乙烷、1,3-丁二烯、氯乙烯等。此次演讲中,曹方方着重主介绍了气袋采样、吸附管采样、真空瓶采样三种监测采样方式,并结合实际应用经验,分析其注意事项、优点及不足之处。
其一,气袋采样。《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732-2014 规定,通过聚氟乙烯(PVF)等氟聚合物薄膜气袋可手工采集温度低于150℃的固定污染源中的VOCs,采样方便、成本低,但样本保存时间短、容易损失,而且采气袋材质的选择也很关键。
其二,吸附管采样。吸附管采样分析用于固定源VOCs的监测,需根据目标化合物的性质,选择合适的吸附材料,且吸附管材料流失可能会对结果造成干扰。
其三,真空瓶采样。真空瓶采样可用于固定源VOCs的监测,样本保存7天,较气袋样品保存时间(8小时)更长,氯乙烯等42种VOCs适用。优点在于取样体积可以自由选择,1mL定量环进样,或者根据样品浓度,取一定体积的样品富集后分析,提高灵敏度,而且是全组分样品采集,还能根据工作需要扩展目标组分。过程中,需要注意因污染源样品组成复杂,对管路、捕集阱造成污染。
“通过监测的VOCs浓度、烟气参数、工况条件,我们可以计算出各行业排放强度以及每种化合物的贡献,继而得到每个行业每个化合物对臭氧生成的贡献,找准减排最佳发力点。”以此为基础对典型工业园VOCs排放进行辨析,曹方方指出,目前得出的结论是,不同工业排放强度差异大,氮肥制造、焦化、钢铁冶炼、农药生产、垃圾焚烧排放强度最大,占总量的80%,且各行业VOC物种存在明显差异。其中,氮肥制造以烷烯烃为主,钢铁冶炼和焦化行业则以烯烃为主,垃圾焚烧以芳香烃、OVOC为主,农药生产以烯烃、芳香烃为主。
“这样通过监测,我们很明显就能看出不同化工行业VOCs源占比及其变化情况,对于后续评估不同行业不同工艺VOCs减排效果将有很大帮助。”演讲的最后,曹方方再次强调了开展监测对于工业源VOCs减排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