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乌鲁木齐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调整搬迁和联网工作。
为做好噪声点位调整及联网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全市城市规划、人口增减、道路变化等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对新增区域声环境、道路交通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进行现场踏勘和实地监测,对其进行优化调整并编制《乌鲁木齐市声环境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技术论证报告》,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评审。最终确定了15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乌鲁木齐市在建区范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中天山区2个、沙依巴克区3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3个、水磨沟区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2个、米东区3个。
为保证优化调整后声环境监测点位的稳定性和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不符合要求的10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进行调整搬迁。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联网共享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3〕80号),进一步推进全市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为乌鲁木齐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不断强化监测站点管理,确保监测站点稳定运行,客观反映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同时着力提升噪声监测自动化、信息化水平,依法进行声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噪声污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共同营造和谐安宁的居住环境。
原标题:优化调整丨科学规划监测点位,加强噪声监测数据管理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