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港股上市企业中国碳中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碳中和)发布公告,表示其全资附属公司中国碳中和集团有限公司(买方)已经与卖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买方已同意收购,而卖方已同意出售目标公司中国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代价为港币60.0百万元。
目标公司为一间于2019年6月21日在香港成立的投资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其缴付资本为港币10,000元。目标公司主要从事投资业务,目标公司的子公司在国内提供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解决方案,包括绿化、山体植被恢复、污水处理、大气治理、湿地修复、以及废弃物资再利用等多个领域。
根据目标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的子公司在国内提供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解决方案,可与集团的碳中和业务产生效应,实现协同效果提升集团的营运和营利能力。董事会认为,收购事项将进一步扩张集团业务计划。董事会认为买方向卖方收购销售股份符合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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