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2023年四季度)
一、监测概况
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与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发〔2017〕16号)精神,2023年第四季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辖区内废气、废水污染源企业开展了执法监测。
二、监测开展情况
2023年第四季度,全区374家企业污染源执法监测数据已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上报。
(1)废气污染源执法监测企业171家,有组织废气污染源执法监测企业131家,其中超标企业3家,达标率97.7%,见附件1;有组织废气排放超标企业名单及监测结果见附表1。无组织废气污染源执法监测企业40家,其中超标企业1家,达标率97.5%,见附件2;无组织废气排放超标企业名单及监测结果见附表2。
(2)废水污染源执法监测企业138家,其中超标企业9家,达标率93.5%,见附件3;废水排放超标企业名单及监测结果见附表3。
(3)周边环境土壤执法监测企业65家,其中超标企业1家,达标率98.5%,见附件4;周边环境地下水超标企业名单及监测结果见附表4。
附件:
1.宁夏2023年第四季度有组织废气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一览表;
2.宁夏2023年第四季度无组织废气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一览表;
3.宁夏2023年第四季度废水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一览表;
4.宁夏2023年第四季度土壤环境执法监测情况一览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