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监测〔2018〕19号)《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51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发布及排名方案(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方案(试行)》有关规定和要求,对2023年1-12月全区城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如下:
一、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情况(扣除沙尘实况数据)
(一)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2023年1-12月,5地市及宁东基地环境空气质量,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法排名,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固原市、中卫市、宁东基地、吴忠市、银川市、石嘴山市。
(二)8个市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2023年1-12月,8个市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法排名,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原州区、沙坡头区、利通区、兴庆区、金凤区、惠农区、西夏区和大武口区。
(三)14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2023年1-12月,14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法排名,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西吉县(与彭阳县并列)、海原县、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灵武市、永宁县、中宁县、青铜峡市、贺兰县和平罗县。
二、全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情况(剔除国控、区控部分断面本底)
(一)地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2023年1-12月,按城市水质指数排名,五地市及宁东基地地表水环境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宁东基地、固原市、中卫市、石嘴山市、银川市、吴忠市。
(二)县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2023年1-12月,按城市水质指数排名,县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泾源县、隆德县、西夏区、彭阳县、兴庆区、金凤区、西吉县、原州区、平罗县、同心县、中宁县、红寺堡区、海原县、利通区、贺兰县。
三、全区主要排水沟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情况
(一)地级城市主要排水沟水质排名。2023年1-12月,按城市水质指数排名,地级城市(固原市无考核断面除外)及宁东基地主要排水沟水质由好到差依次为:中卫市、吴忠市、石嘴山市、银川市、宁东基地。
(二)县级城市主要排水沟水质排名。2023年1-12月,按城市水质指数排名,县级城市主要排水沟水质由好到差依次为:沙坡头区、青铜峡市、兴庆区、永宁县、灵武市、中宁县、贺兰县、利通区、惠农区、金凤区、平罗县。
附件:表1.2023年1-12月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表
表2.2023年1-12月地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表
表3.2023年1-12月地级城市主要排水沟水质状况排名表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