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近期,武汉市持续深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探索实施排污许可全周期“一证式”监管“武汉模式”,率先制定发布《武汉市加强排污许可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核发登记、证后管理、执法监管等工作,以排污许可证作为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管的主要依据,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根据《工作制度》,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排污许可工作专班,整合行政审批、业务监管、执法、监测等多个部门力量,负责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建立部门分工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各部门依职责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各项工作,并引入行业专家、技术服务机构等力量加强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审查。
在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核发流程,明确了联审会签、现场核查、发证会商、质量管控、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着力提高发证质量。同时,严格遵循“并联审核”和“一次性告知”原则,要求发证部门组织联审会签部门和排污许可技术服务机构同步开展审查,一次性出具审查意见。推行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试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或排污单位,可同步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证手续,压减排污单位办理审批事项时间。
另外,《工作制度》还把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和制度融合机制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效能,加强排污许可管理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环境统计等相关制度衔接,建立完善排污单位违法线索发现、问题反馈、督促整改、问题销号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推动排污许可动态全覆盖管理。
原标题:持续深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 武汉出台加强排污许可监督管理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