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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会议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2-19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111

  2024年2月19日,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科环境”)发布《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公告提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积极 采取措施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以及《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 展的实际情况及规划目标、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及 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行业发展趋势、融资及信贷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积极、科学的投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兼顾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 础上,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 方案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科 学平衡安排股东短期回报和公司长期发展,真正体现“以投资者为本”的公司 发展理念。
 
  (三)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向 投资者分配利润, 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季度利 润分配和季度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分配: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或不低于 0.30 元/股(含 税),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2023 年,公司拟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20.38 元/股(除权 除息后)约 2%股息率的原则,派发现金红利 50,000,000.00 元(含税)。
 
  特殊情况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是指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购买资产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或单项购买资产价 值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20%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或对外投资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净资产 10%及以上的事项。
 
  (2)当年每股收益低于 0.1 元;
 
  (3)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 0.2 元;
 
  (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未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形。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实施和变更程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实施和变更应严格执行《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金科环境是专业从事水的深度处理和污废水资源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围绕水处理膜应用,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设、运营、服务四个解决方案。主营业务包括提供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运营服务,污废水资源化产品生产与销售,业务市场领域包括:饮用水深度处理,市政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深度处理及资源化等。
 
  公告全文可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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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金科环境:金科环境: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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